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保險人受託辦理職業災害保險醫療給付費用償付辦法 (民國 111 年 04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1 年 04 月 29 日
第 5 條
第二條第二款由勞保局償付之住院膳食費範圍,以健保保險人依勞工職業
災害保險相關法令核付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膳食費用計算。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