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諮詢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9 月 04 日
第 5 條
本委員會得按業務性質之需要設分組委員會。
前項分組委員會之分組及參加委員,由主任委員指定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