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1:37
法規名稱:
廢
勞工保險基金管理及運用諮詢委員會設置辦法 (民國 98 年 12 月 1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08 月 27 日
第 5 條
本會以每三個月開會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本會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之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