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七款之認證實驗室,其化驗分析類別如下: 一、有機化合物分析。 二、無機化合物分析。 三、石綿等礦物性纖維分析。 四、游離二氧化矽等礦物性粉塵分析。 五、粉塵重量分析。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