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審定訓練遴聘及考核辦法 (民國 92 年 12 月 3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12 月 05 日
第 5 條
本辦法所稱技能檢定術科測試監評人員之訓練包括監評人員研習會及監評
人員研討會。
監評人員研習會係指為令未具有研習職類監評資格之各業專家、學者瞭解
技能檢定之相關法令及熟悉研習職類術科測試監場及評審方式所舉辦之培
育訓練。
監評人員研討會係指對已具有研討職類監評資格之監評人員所舉辦之進修
訓練。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