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所屬職業訓練中心學生退訓賠償要點 (民國 92 年 01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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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接受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委訓各機構,其學生退訓賠償之規
    定及標準,參照本要點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