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3:48
法規名稱:
廢
勞動部及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申請閱卷作業須知 (民國 107 年 11 月 06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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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卷宗資料之一部或全部已因逾越保存年限或其他原因而銷毀或滅失者 ,本部及所屬各機關得就該一部或全部為駁回之決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