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職類續聘委員,除應具備前點資格條件外,並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 (一) 對相關法令熟悉之有關主管機關專業人員。 (二) 出席率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且對技能檢定工作熱心投入,並願遵守公 正、公平、保密之相關規定,且獲得其服務單位支持者。 (三) 專業知識、技術及技能等方面優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