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請方式:由申請單位備函並檢附左列文件函送本局: (一) 申請獎助發展教材編製計畫書乙份 (如附表一) 。 (二) 如為翻譯國外之教材,應檢附國外原版教材乙份,其受我國著作權 法保護者,並附著作權人授權同意翻譯之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