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驗承辦單位責任規定事項 (民國 94 年 09 月 1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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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術科測驗承辦單位應熟悉「技術士技能檢定工作手冊」有關規章,審
    慎執行各項作業程序,及事先充份瞭解術科測驗試題內容,妥做規劃
    準備,遇有任何疑義或異況時,應即時反映會請主管機關配合處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