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4/10 22:15
法規名稱:
廢
勞工保險基金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作業要點 (民國 103 年 05 月 2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06 月 08 日
5
五、本基金委託經營之受託機構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以避險或提高 投資效率為目的;本基金自行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以避險為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