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6 年協助企業人力資源提昇個別型計畫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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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審核作業:
(一)本局將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針對申請單位之資格及申
      請補助訓練計畫書表等內容進行書面審查,並得視需要進行電話與
      實地訪查,依本局預算額度、申請單位員工規模、訓練計畫內容、
      執行能力及本局訓練品質計分卡之評核結果等核定經費。
(二)本局得視情況另定審查場地與時間,由申請單位派員提案口頭簡報
      說明訓練計畫。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