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計畫補助訓練方式為: (一)內部訓練,指運用單位既有之場地、設備,自行辦理員工訓練,每 班至少八人,講師對象為內部人員自行授課或邀請專業講師授課者 。若訓練課程委由專業團體規劃執行,但上課成員均為該單位之員 工時,視同內部訓練。 (二)外部訓練,指選派本國籍個別員工參加國內相關訓練單位所舉辦之 專業訓練課程,為各界相關人員均可繳費參加,非為單一企業團體 開課者。每一課程以補助八人為限。「提供勞務服務人員」參加外 部訓練,不予補助。派赴國外之相關專業訓練或講習,亦不予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