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退休基金國內往來證券商遴選要點 (民國 103 年 04 月 1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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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開戶往來證券商為國內銀行兼營之證券商者,其國內經紀業務量應為
    同類型證券商中排名前五名。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