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主管機關所屬勞工住宿場所經營管理辦法 (民國 105 年 09 月 0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23 日
第 5 條
勞工住宿場所委外經營時,其委託契約內容應明定服務對象、經營管理範
圍、安全維護及相關保險等事項;其安全維護事項應包括緊急事故應變處
理機制、防災救難任務編祖及演訓等相關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