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計畫評鑑範圍,以當年度一月一日至評鑑日前四十五日之職業輔導 評量服務內容為原則。 評鑑項目包括行政組織及管理、外在資源連結及宣導、服務時程管理 、服務內容、職業輔導評量報告、服務成果、特殊表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