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請限制: (一)申請人須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之失業勞工本人,申請 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時,僅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失業勞工 本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不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子女已領取教育部學雜費減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本會勞工子女發展技藝能助學金等者, 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但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 五千元或六千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