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請限制: (一)申請人須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之失業勞工本人,申請 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時,僅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請。失業勞工 本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不可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 者,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但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 學期五千元或六千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