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小企業對於設施及器具加裝安全裝置時,應購置經型式檢定合格、 商品檢驗合格、取得正字標記或產品認證之機型,並於申請經費補助 時,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或器具正字標記或產品認證照片佐證。 依前項規定加裝安全裝置之電焊機、升降機、起重機、堆高機者,於 申請經費補助時,應另檢附型式檢定合格證明書或取得使用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