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組織法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制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1 月 29 日
第 5 條
本署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原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移入之十七人,不納入中央政府機關總
員額法所定員額範圍。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