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民國 108 年 05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5 條
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綜合業務資料之蒐集、分析及彙辦。
二、國際交流及合作事務之推動。
三、年度施政方針、施政計畫與方案之彙辦、管制、考核及評估。
四、提升行政效能與為民服務品質之規劃、協調及考核。
五、國會之聯繫與監察院調查案件之協調及彙辦。
六、業務行銷、新聞發布與媒體聯繫之規劃及協調。
七、出版品與刊物之編譯及發行。
八、就業安定基金之管理及運用。
九、其他有關綜合規劃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