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3:48
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評選及獎勵要點 (民國 103 年 08 月 1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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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為辦理人民陳情案件評選,應組成評選小組,置委員九至十一人,其 中一人擔任召集人,均由署長指定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