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9 06:01
法規名稱:
一百零四年全國模範勞工選拔及表揚要點 (民國 103 年 12 月 22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12 月 22 日
5
五、全國模範勞工當選名額總計五十一名,其各組名額如下: (一)企(產)業勞工組二十六名。 (二)職業勞工組十五名。 (三)工會領袖組五名。 (四)工會會務人員組五名。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