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勞工危害預防指引 (民國 106 年 10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9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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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雇主使勞工於戶外工作,因應大氣中空氣品質惡化,應就勞工之工作
    類型、工作時間及是否為重體力勞動作業等,參考環保署按日於網站
    發布之空氣品質狀況及預測資料,評估勞工暴露風險,採取必要之危
    害預防措施,包括準備適當且足夠之呼吸防護具、調配勞工戶外與室
    內工作時間或變更工作型態等,以保護勞工減少暴露危害。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