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設置要點 (民國 108 年 10 月 0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7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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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除前開定期會議外,遇有重大臨時政策,得由召集人召集臨時會議,
    邀請委員研商討論。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