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補助工會參加全國技能競賽與亞洲技能競賽及國際技能競賽國手選拔賽導覽交通費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6 月 1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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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請補助之工會,應備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請書(附件一)。
(二)經費預算及支用報告表(附件二)。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
      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與向各機關申請補助者之項目及金額。
(三)工會組織運作動態表(附件三)。
(四)依工會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所送事項,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備查之最近
      一年證明文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