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民國 112 年 11 月 0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12 月 31 日
第 53 條
應檢人於學、術科測試進行中,對學科採電腦線上方式或術科測試採實作
、電腦測試、模擬機具測試、擬真系統測試或其他配合科技發展、職類特
性方式之試題及試場環境有疑義者,應即時當場提出,由監評或監場人員
予以記錄,未即時當場提出並經作成紀錄者,事後不予處理。
前項試題疑義依第五十條規定處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