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4:50
法規名稱: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民國 112 年 06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5 月 03 日
第 53 條
雇主或勞工申請本辦法之津貼或補助不符申請規定之文件,經中央主管機 關或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者,不予受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