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0:44
法規名稱: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民國 112 年 12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1 年 03 月 11 日
第 55 條
被保險人請領傷病給付,得以每滿十五日為一期,於期末之翌日起請領; 未滿十五日者,以傷病治療終止之翌日起請領。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