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 (民國 104 年 06 月 2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7 月 13 日
第 6 條
勞資關係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勞工關係法規之擬訂、修正事項。
二、關於勞工團體之組織登記事項。
三、關於勞工團體之輔導、監督事項。
四、關於勞資合作促進事項。
五、關於勞資爭議處理之指導、監督事項。
六、關於國際勞工聯繫、合作與活動事項。
七、其他有關勞資關係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