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閩地區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民國 85 年 06 月 2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49 年 03 月 19 日
第 6 條
本會設左列各組、室:
一、業務監理組。
二、財務監理組。
三、爭議審議組。
四、秘書室。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