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會議規則 (民國 105 年 01 月 0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8 月 07 日
第 6 條
委員會議審議重要議案時,主席得請委員若干人先予審查,於提出審查報
告後再交付討論。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