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12 月 30 日
第 6 條
勞工衛生組職掌如左:
一、關於勞工衛生管理政策之研究事項。
二、關於化學、物理、生物及人體工學等危害勞工健康因素之調查及研究
    事項。
三、關於勞工作業場所通風設備工程控制技術之研究與開發事項。
四、關於勞工人體工學危害預防對策之研究事項。
五、關於勞工衛生防護器具之研究與性能認定、測試事項。
六、關於勞工衛生測量儀器之研究、指定使用及校正事項。
七、關於氣膠實驗室之建立與管理事項。
八、關於音響實驗室之建立與管理事項。
九、關於改進勞工衛生技術之研究事項。
十、關於全國職業健康危害調查研究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勞工衛生研究及其教育訓練、諮詢服務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