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1:24
法規名稱:
職工福利金條例 (民國 104 年 07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32 年 01 月 26 日
第 6 條
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及工會,應於每年年終分別造具職工福利金收支 表冊公告之,並呈報主管官署備查,必要時主管官署得查核其賬簿。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