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因工作場所設施、設備或管理之缺陷發生事故 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 一、於作業開始前,在等候中。 二、於作業時間中斷或休息中。 三、於作業終了後,經雇主核准利用工作場所設施或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