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辦理單位:
(一)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1 規劃及督導執行本專案檢查。
2 訂定專案檢查及一般檢查表格。
3 辦理媒體宣導。
4 協助辦理宣導會及檢查輔導。
(二) 勞動檢查機構:
1 建立侷限空間作業高危險事業單位資料庫。
2 辦理高危險事業單位及大型原事業單位宣導會。
3 辦理檢查輔導。
4 實施侷限空間作業職業災害檢查。
5 實施高危險事業單位及大型原事業單位「侷限空間作業安全衛生
專案檢查」。
6 實施「侷限空間作業一般安全衛生檢查」。
7 實施侷限空間作業動態稽查。
8 督導代行檢查機構於入槽之前實施侷限空間安全查核。
(三) 代行檢查機構:
1 於進入儲槽壓力容器實施內部檢查時,依表查核侷限空間安全措
施,以確認安全。
2 定期將查核表函送給檢查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