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助器具補助辦法 (民國 97 年 02 月 1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06 月 30 日
第 6 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應蒐集就業輔具相關資訊,提供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
團體或個人參考運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