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2:06
法規名稱:
職業工會漁會會員參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欠繳保險費處理要點 (民國 111 年 04 月 2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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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局自工會或漁會申報欠費名冊之日起,對欠費被保險人建檔追蹤加 保情形,並自加收滯納金十五日後仍未繳清欠費者,暫行拒絕給付。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