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視覺障礙按摩經營輔導團實施計畫 (民國 93 年 03 月 11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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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輔導團委員:由本局聘請熟稔經營管理、創業理財、行銷公關、成本
    分析或視障按摩等專長,並具有前列專長之一相關實務經驗三年以上
    之專家學者、企業界人士、金融機構人員、民間團體成員等擔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