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應用電子資料注意事項 (民國 93 年 06 月 07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6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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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本注意事項奉  核可後實施,如有修訂時亦同。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