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3:19
法規名稱:
原住民待工期間職前訓練經費補助辦法 (民國 94 年 01 月 25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1 月 25 日
第 6 條
執行機關於核定補助經費額度後,應通知得標廠商。 前項補助經費額度,以每人每小時新臺幣一百元為限。但經執行機關審核 同意者不受額度限制。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