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輔助勞資團體辦理技能競賽實施要點 (民國 102 年 10 月 1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8 年 0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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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補助金額:
 (一) 對辦理國際賽之團體,補助新台幣十五萬元,每年並按送件先後順
      序補助二個團體為原則。
 (二) 對辦理全國賽之團體,補助新台幣十萬元,每年並按送件先後順序
      補助五個團體為原則。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