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3:21
法規名稱:
廢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補助公共職業訓練機構充實訓練機具設備經費作業及管理要點 (民國 103 年 03 月 0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6 年 10 月 28 日
6
六、申請日期:各公共職訓機構應於每年四月十五日前將前項訓練機具設 備需求表等有關資料依序裝訂成冊十五份,備文循行政體系函報本局 。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