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02:19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勞工福利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民國 96 年 10 月 19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0 月 19 日
第 6 條
因中止或停止營運而為強制接管營運時,有關民間機構之勞工權益,應依 原委託投資營運契約書或勞動契約及相關勞動法令之規定辦理。但接管人 與民間機構另有約定時,從其約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