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十七年度協助企業人力資源提升個別型計畫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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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計畫補助課程範圍如下:
(一)有關研發及創新能力之訓練課程。
(二)有關資訊運用及技術提升能力之訓練課程。
(三)有關提升作業系統及生產專業技能、證照認證之訓練課程。
(四)有關經營管理、專業語文與工作安全之課程。
    但前項課程為數位學習課程、學分班、派赴國外參加之訓練或講習,
    及經本局審核認定課程內容與員工工作內容無涉之課程不予補助。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