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補助工會團體辦理勞工保險年金教育訓練實施要點 (民國 97 年 08 月 05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8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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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審查方式及原則
(一)審查方式:採書面審查。當年度以受理工會申請補助案一次為限,
      經審查核定後,將審核結果分別通知各工會。
(二)審查原則:
      1.課程須符合本要點規定。
      2.課程安排須符合活動需求及具適當性。
      3.計畫內容須合理、可行(包括執行方式、經費規劃、活動地點…
        …等)。
      4.工會之執行能力及過去計畫之執行情形。
      5.其他經本會認定之必要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