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七年補助各區職業傷病診治中心建構全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實施要點 (民國 97 年 09 月 1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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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申請應備文件:
    申請補助之診治中心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會委託之管理服務中心提
    出申請:
(一)各區職業傷病診治中心建構全國職業傷病網絡醫院申請表(如附件
      )。
(二)行政院衛生署醫院評鑑證明文件、開設職業病門診時間表單及門診
      醫師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明文件等影本。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