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法律扶助實施要點 (民國 100 年 09 月 23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8 年 0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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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多數勞工個別申請扶助,其原因事實同一,有共同委任訴訟代理人之
    必要,本會得合併為單一申請案件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