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22 14:55
法規名稱:
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審查費收費辦法 (民國 101 年 12 月 0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03 日
第 6 條
評鑑結果審議費,每一職類等級新臺幣二萬二千元。 前項費用於實地評鑑合格通知送達之次日起十日內繳交。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