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7:28
法規名稱:
廢
就業保險非自願離職者職業訓練免試入訓作業規定 (民國 105 年 01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03 日
6
六、各訓練班次提供非自願離職者免試職訓推介之名額,以各訓練班次招 生員額之百分之五十為原則。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